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