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 第十条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三章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