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二十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2007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第十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