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八条 国家级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八条 第二章 立项管理 第八条 列入年度审批计划的国家级区域规划应当在计划年度完成编制并按程序报批,如不能按时编制并上报,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向国务院书面报告原因,特殊情况结转到下一年度。 第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