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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2015年)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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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省级以下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应当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

《全民健身条例》

第三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3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改为后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