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 56
56
化学处理剂中的水解苯丙酰胺、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硫酸铝铵(铵明矾)、PH调节剂、灭藻剂、次氯酸钙(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产品卫生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化学处理剂中的水解苯丙酰胺、聚二甲基二烯丙基氯化铵、硫酸铝铵(铵明矾)、PH调节剂、灭藻剂、次氯酸钙(漂白粉)、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产品卫生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