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2年) 55 55 水处理材料中的无烟煤、骨炭、二氧化钛、聚丙烯、聚氯乙烯、碘树脂、电解槽、电极产品卫生许可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卫生部、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引用法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