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二、 已明令废止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10件) 军事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关和日期 说明 1 2 3 4 5 附: 对各部门苏联专家的放假办法和放假日招待办法 6 附: 关于向在京政务院系统苏联专家收取费用的范围、标准与收缴办法的规定 7 附: 中央人民政府高等教育部与各有关业务部门分工管理高等学校、中等技术学校专家工作的暂行办法 8 9 10 附: 对资本主义国家技术人员工作要点 附: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