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2015年)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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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
制造、销售弩或营业性射击场开设弩射项目审批
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弩管理的通知》(公治〔1999〕16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