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含村镇银行)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