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2004年) 第五十一条
第五十一条 内部控制的结果评价。结果评价主要评价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情况,对这些指标的量化评价可以通过非现场的方式进行。结果评价主要包括十项指标:资本利润率、资产利润率、成本收入比、大额风险集中度指标、关联方交易指标、资产质量指标、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资本充足指标、流动性指标、案件指标等,指标说明及控制比例见附录。内控结果评价指标的标准分值为500分,转化为百分制后得出实际得分。
银监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整体风险情况、经济金融情况和银监会工作的重点,补充、修订或调整有关评价指标及其标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