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五章 内部评级流程 第一节 总体要求 第七十三条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七十三条 第五章 内部评级流程 第一节 总体要求 第七十三条 内部评级流程包括评级发起、评级认定、评级推翻和评级更新。 零售风险暴露的风险分池通常不允许推翻。若商业银行允许推翻,应制定书面政策和程序,并向监管部门证明必要性和审慎性。 第七十二条 目录 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