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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2008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一条 对于数据缺失的零售风险暴露,商业银行应充分利用已有数据,并通过风险分池体系的设计弥补数据不足的影响。数据缺失的程度应作为风险分池的一个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