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七章 业务连续性管理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五十四条 第七章 业务连续性管理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的业务连续性计划和年度应急演练结果应由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部门或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确认。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