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用能行业,对其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过渡期限,并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相关行业范围结合所属领域节能降碳相关要求和工作进展,按年明确。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行业发展和统计核算体系建设情况,适时明确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过渡期限,并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非电利用种类和相关行业范围结合所属领域节能降碳相关要求和工作进展,按年明确。
国家支持重点用能行业相关企业在明确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之上,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提出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