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 第二章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2026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 第四条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是指国家规定能源用户消费的可再生能源在其总能源消费中应达到的最低比重。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 第五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重点用能行业,对其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过渡期限,并进行监测、评价和考核,相关行业范围结合所属领域节能降碳相关要… 第六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下达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省级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落实。 第七条 重点用能行业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自发自用、绿电直连、绿证绿电交易(划转)等方式完成;可再生能源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可通过可再生能源… 第八条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完成情况使用考核年生产电量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作为基本凭证进行核算,具体按国家非化石能源电力消费核算有关规定执行。省级能源… 第九条 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和核销等统计。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