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责任准备金提取要求 第二十七条 变额年金保险责任准备金由单位准备金、非单位准备金和保证利益准备金三部分构成。 第二十八条 单位准备金、非单位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参照《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提取保证利益准备金,为保证利益准备金建立适合的评估流程,明确职责,并保证准备金评估流程切实实施。总精算师需要依据审慎性原则选择准备金评估的模型、评估… 第三十条 除最低身故利益保证外,保证利益准备金应取以下两种方法计算结果的较大者: 校验标准表示期末权益类指数分布对应分位点下的模拟值上限。如一年期、2.5%分位点的校验标准0.63表示在1000个情景中不少于25个情景,权益类指数在一年末价值…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