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章 固定乘数平衡模式 第二十二条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固定乘数平衡模式 第二十二条 批次销售,是指在约定时段内进行集中销售。约定时段不得超过3个月。 采用批次销售的,每一集中销售期均应设立一个对应的投资账户。 销售结束后,投资账户应封闭,但发生赔付、退保等除外。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