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四章 固定乘数平衡模式 第二十三条 变额年金保险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固定乘数平衡模式 第二十三条 采用批次销售的,保险公司应在条款中约定销售期结束后的某日为投资开始日,该期间承保的保单将从该日起集中进行投资运作。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