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实施取水许可应当坚持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考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2017年) 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实施取水许可应当坚持地表水与地下水统筹考虑,开源与节流相结合、节流优先的原则,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 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 第七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