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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2016年)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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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信息化领域市场开放,健全并强化竞争性制度和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逐步消除新技术新业务进入传统领域的壁垒,最大限度激发微观活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社科院、国家保密局、商务部、工商总局、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