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六) 农药管理条例(2022年) (六)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履行农药监督管理职责,可以依法采取下列措施: (六) 查封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农药的场所。 (五)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