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4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4. “应付次级债”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中确认为认可负债的部分。 八、 各公司应在2005年4月1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以下报告: (三) 关于2004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三) 4. “应付次级债”项目,反映保险公司募集的次级债中确认为认可负债的部分。 八、 各公司应在2005年4月15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报送以下报告: (三) 所有偿付能力报表(包括偿付能力额度状况表、最低偿付能力额度计算表、认可资产表、认可负债表、明细表等)和监管指标报表的EXCEL格式文件(报表表样可从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下载)。 电子文本可用邮寄磁盘或发送电子邮件(ac_jgc@circ.gov.cn)的方式报送。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