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3、 应合理确定每一原保险保单的分保限额。 六、 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再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三) 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 (三) 3、 应合理确定每一原保险保单的分保限额。 六、 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再保险业务信息系统。 (三) 应建立完善的报表管理体系,控制每一生命或危险单位在不同业务来源中的风险累积,分析识别大额、可疑交易。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