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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和企业债券比例的通知(2004年) 三、

三、 保险公司对同一期单品种企业债券持有量不得超过该期单品种企业债券发行额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由2%调整为3%,其他仍按《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3〕74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