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关于调整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债券、银行次级定期债务和企业债券比例的通知(2004年) 二、

二、 保险公司投资一家银行发行的次级定期债务累计占该保险公司上月末总资产的比例由1%调整为2%,其他仍按《关于保险公司投资银行次级定期债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4〕23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