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六、 有关要求 (一)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一)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六、 有关要求 (一) 本方案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考试范围按本方案执行。 六、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