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五、 工作保障 (一)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一)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五、 工作保障 (一)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任职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相关部门、培训中心负责同志任成员,人事教育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统筹负责任职资格考试规范工作。 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