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五、 工作保障 (二) 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2015年) (二) 5. 后续管理。考试没有通过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补考,每人每年参加补考不得超过2次。 五、 工作保障 (二) 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培训中心要不断总结任职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反馈问题。各有关部门应按照任务分工,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共同做好任职资格考试规范工作。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