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2024年) 五、 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2024年) 五、 五、 提升财务公司监管有效性 (十四) 严把准入关口。要严格审查股东资质,严禁无序跨业、杠杆率过高、有严重失信行为和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穿透鉴别入股资金真实性,严防循环注资、虚假出… (十五) 全面加强日常监管。要强化穿透式监管,既要看资产端,也要看负债端,要穿透审视集团外负债和票据业务等关键指标超标、成员单位存款大幅下降、资产负债期限错配严重等异常情… (十六) 扎实有序化解存量风险。要压实财务公司风险处置主体责任、强化股东责任,督促企业集团依法履行股东救助义务,推动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健全常态化风险处置… (十七) 加大监管查处力度。要严格落实同类机构、同类业务执行统一监管标准的要求,提高监管查处威慑力,依法强化机构和人员“双罚”,健全处罚信息公示、联合惩戒、市场禁入等惩罚… (十八) 强化监管协调联动。要落实党中央关于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相关要求,健全与地方金融委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央地监管协同,及时通报… (十九) 切实提升监管质效。坚持依法监管、为民监管,着力锻造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监管干部队伍,加强监管队伍专业性建设,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 (二十) 加强金融反腐打击力度。要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机制,做到惩治金融腐败与防控金融风险统筹衔接、建立健全制度和强化制度执行同步推进。持续加强廉政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规范健康发展提升监管质效的指导意见》 (十三)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