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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202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开募捐平台服务,是指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为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活动或者发布公开募捐信息提供的平台服务。

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的广播、电视、报刊及网络服务提供者、电信运营商应当符合《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规定的条件。提供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遵守《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