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十六、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十六、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十六、 非法改变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和应用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9条第3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一) 对五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二) 违法所得或者造成经济损失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 虽未达到前两项规定之一的情形,但多次对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 (四) 其他情节较重的情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 (四)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