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民航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1993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民航局采取下列措施,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调节作用:
打破地区、部门间对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的分割和封锁,建立和完善全国统一、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规则健全的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支持、鼓励经营国际和地区航线的民航企业,积极进入国际市场和参与国际竞争。
将民航企业推向市场,让民航企业通过国内、国际生产资料市场、金融市场、技术市场、劳务市场和企业产权转让市场等,搞好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能力。
定期和不定期地发布国内、国际航空运输、通用航空市场信息,以及国外投资、融资、技术、劳务市场信息。加强对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的管理,制止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