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2025年) 第一章 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集团公司集中度风险管理,促进保险集团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是指保险集团并表成员公司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保险集团层面聚合后,可能直接或间接对集团正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的风险。 第三条 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保险集团公司的集中度风险管理。 第四条 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第五条 保险集团公司将集中度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与业务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组织架构、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等,有效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