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一节 委托、受托关系管理及控制 第三十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一节 委托、受托关系管理及控制 第三十六条 保险机构应当根据保险资金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制定委托投资指引,合理确定投资范围、投资目标、投资期限和投资限制等要素,定期或者不定期审核委托投资指引,并做出适当调整。 投资管理人应当执行保险机构资产配置指引,根据保险资金特性构建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同资金。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