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一节 委托、受托关系管理及控制 第三十一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控制活动 第一节 委托、受托关系管理及控制 第三十一条 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投资管理人选聘、监督、评价、考核等制度,并覆盖委托投资全部过程。受托的投资管理人应当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产管理业务资质;具有健全的操作流程、内控机制、风险管理及稽核制度,建立公平交易和风险隔离机制;设置与受托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专业部门或岗位。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