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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保险机构应当从业务、合规和风险等方面全面、科学设置具有保险资金运用职能的非保险子公司考核目标,加强对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监督,严格执行机构问责制度,确保依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