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一章 控制环境 第十一条 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2015年) 第十一条 第一章 控制环境 第十一条 保险机构应当结合保险资金运用的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及岗位,明确保险资金运用各个环节、有关岗位的衔接方式及操作标准,严格分离前、中、后台岗位责任,做到权责分明、相对独立和相互制衡。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应当进行有效隔离。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