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2007年) 第二章 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200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突发事件 第六条 除符合《应急处理规定》第十条第七项规定情形外,由下列情形之一引发重大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重大损失的,保险机构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报告: 第七条 保险机构应当对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实施分级管理。 第八条 保险机构发生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当根据初步预测及评估结果,及时将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保险资产损失超过5000万元或者超过该机构总资产1‰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