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指引(2007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依法对保险资产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管理、监测预警、应急处理等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