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一节 保险经纪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 第五十二条 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五十二条 第三章 资格管理 第一节 保险经纪从业资格和执业证书管理 第五十二条 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由中国保监会颁发《资格证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品行良好。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