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2015年) 第三章 评级方法 第十六条 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评价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评级方法 第十六条 保险法人机构存在公司治理僵局等经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重大公司治理风险,直接定级为不合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