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保险机构投资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应符合下列条件: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者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
按照《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规定,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级或者相当于AA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或者相当于BBB级以上的长期信用级别;
同一发行人同时具有国内信用评级和国际信用评级的,以国内信用级别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