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四章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理赔费用准备金 第十八条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为尚未结案的损失可能发生的费用而提取的准备金。包括为直接发生于具体赔案的专家费、律师费、损失检验费等提取的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以及为非直接发生… 第十九条 对已发生已报案案件的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应采用本细则第五条中规定的方法确定;对已发生未报案案件的直接理赔费用准备金,应采用本细则第十一条中规定的方法确定;对间接…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