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保险公司准备金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公司信息;
数据真实性声明书;
总精算师声明书及精算意见;
基本经营状况;
准备金评估数据;
准备金评估方法与假设;
评估结果;
经验分析;
外部机构意见(人身保险公司可免除此项);
其他报告事项。
公司信息;
数据真实性声明书;
总精算师声明书及精算意见;
基本经营状况;
准备金评估数据;
准备金评估方法与假设;
评估结果;
经验分析;
外部机构意见(人身保险公司可免除此项);
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