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三章 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7号)(2022年) 第十二条 第三章 准备金回溯分析管理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负责准备金回溯分析工作,对准备金回溯分析结果,以及准备金回溯工作内控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负责。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