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对总精算师的任职管理,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引用法条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2006) 第六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