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第八条 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第八条 以经营管理权为基础的关联方包括: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者可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