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2021年)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保险公司为境外某类巨灾风险购买巨灾超赔再保险时,该类巨灾风险最低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MC巨灾i为考虑巨灾超赔再保险后类型i巨灾风险的
最低资本;
MC巨灾i
*为未考虑巨灾超赔再保险时类型i巨灾风险的最低资本;
RT巨灾i为保障类型i巨灾风险的巨灾超赔再保险的起
赔点;
OL巨灾i为保障类型i巨灾风险的巨灾超赔再保险的各
超赔层的事故限额总和;
其中:
MC巨灾i为考虑巨灾超赔再保险后类型i巨灾风险的
最低资本;
MC巨灾i
*为未考虑巨灾超赔再保险时类型i巨灾风险的最低资本;
RT巨灾i为保障类型i巨灾风险的巨灾超赔再保险的起
赔点;
OL巨灾i为保障类型i巨灾风险的巨灾超赔再保险的各
超赔层的事故限额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