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4号: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2021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十二条 保险公司为境内某类巨灾风险购买巨灾超赔再保险时,该类巨灾风险最低资本的计算公式为:
其中:
MC巨灾i为考虑巨灾超赔再保险后类型i巨灾的风险
最低资本;
VaR为在险价值;
EX各区域
巨灾i为保险公司在境内各风险区域内承保的、包含类型i巨灾风险责任的业务在比例分保后的净自留有效总保险金额;
DR
各区域,各情景
巨灾i为相应类型i巨灾事件情景在每个风险区域的巨灾损失因子;
RR
各区域
巨灾i为相应类型i巨灾事件情景的再保摊回金额;
RT巨灾i为保障类型i巨灾风险的巨灾超赔再保险的起
赔点;
OL巨灾i为保障类型i巨灾风险的巨灾超赔再保险的各
超赔层的事故限额总和;
p为置信度,p=99.5%。